19 有關複式預算制度的敘述,相較而言,下列何者錯誤?
(A)有助於達成預算平衡
(B)有助於了解資本形成的資金來源
(C)每年預算與長期計畫緊密連結
(D)經常預算與資本預算合一
統計: A(510), B(408), C(1350), D(3623), E(0) #412235
詳解 (共 10 筆)
有關複式預算制度的敘述,相較而言,下列何者錯誤?
(A) 有助於達成預算平衡 ~正確。
(B) 有助於了解資本形成的資金來源 ~正確。
(C) 每年預算與長期計畫緊密連結 ~正確。
(D) 經常預算與資本預算合一 ~錯誤。
ANS : (D)
~解析 :
「複式」預算制度 :
一、「複式預算制度」的「意義」:
所謂「複式預算」,即「政府」按「收支」之「性質」分別編成「兩個預算」:
(一)「普通預算」=「經常預算」:
包括「一般經常性費用」,以「租稅收入」為「主」來「支應」之。
(二)「資本預算」=「投資預算」:
包括一切「公共投資」之「支出」,以「公債」或「其它信用」之「方法」的「收入」來「籌措支應」之。
※ 換言之,可以用「發行公債」或「賒借」( 賒借外債 ) 的「收入」來「支應公共建設」。
二、「複式預算制度」的「內涵」 :
「複式預算制度」開始區分「經常支出」與「資本支出」,並有了「舉債」及「長期平衡」的「概念」:
(一)「經常支出」:
1. 為了「維持」政府「日常運作」所「支出」的「成本」。
2. 例如 :
(1)「人事費用」;
(2)「房舍租賃」;
(3)「設備」等等。
→政府扮演花費者的角色
(二)「資本支出」:
1.「政府」從事「資本投資」所「產生」的「支出」。
2. 例如 :
(1)「投資公營事業」;
(2)「大型」的「公共工程」;
(3)「一般」的「公共建物」;
(4)「成立基金」從事「海內外投資」等等。
3.「政府」扮演「投資者」的「角色」。
三、「複式預算制度」的「產生背景」 :
「複式預算制度」乃是一種以「達成經濟政策任務」為「目標」的「預算制度」:
由於「傳統預算制度」無法「適應」其「環境需要」,乃有「預算改革」之「趨勢」,此「趨勢」是受下列「因素」之「影響」【 意即「複式預算」所以「產生」,乃受下列「三項因素」之「影響」】:
(一) 受到「1930 年代」的「經濟大恐慌」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財政經驗」與「教育」。
(二) 自從「1936 年」以來「經濟財政理論」的「發展」,使人認清「現代政府預算」的「功能」,不應僅以「監督政府支出」的「消極目的」為限,更應較「積極」地「發揮預算」的「經濟功能」,使「預算」達成「經濟政策」的「任務」:「長期平衡」:
1. 亦即,以「預算」來「挽救經濟恐慌」與「發展經濟」的「工具」。
2. 「1929 年」的「經濟大恐慌」:
「失業率」增加、「所得」下降、「投資」與「消費意願」的「下降」,導致「廠商規模縮小」、「失業率」繼續「上升」,開啟了「惡性」的「循環」。因此:「傳統古典經濟學」觀點:「自由放任」,「市場」會藉由「自律調節」調養「生息」。
3.「1933 年」羅斯福 ( Roosevelt ) 的「新政」( The New Deal ) → 採取「逆向操作」:「政府」應「加強投入大量公共投資」、藉以「創造需求」、「促進景氣」。
4.「凱因斯經濟學」就以此「發展」出:「市場」產生「嚴重蕭條」時,「政府」應「加強大規模公共」的「支出」,藉以「創造需求」及「景氣」。
(三) 由於「立法部門」與「行政部門」的「關係改變」。近來 ( 二次大戰後 ),由於「福利國家觀念」的「興起」,其「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不但不像過去「尖銳」的「對立」,卻進而「積極」的「共謀引導政治活動」並「重視預算」對「社會經濟」的「影響」,以適應「國民經濟」的「需要」,因此,為「適應」上述「趨勢」的「需要」,其「複式預算制度」乃「應運而生」。
四、「複式預算制度」的「優點」( 作用 ) :
(一)「複式預算」的「編製」,足以明瞭 ( 有助於了解 )「資本形成」的「資金來源」,並瞭解「公共資本」的「蓄積動向」。→ (B)
(二)「普通預算」( 經常預算 ) 與「資本預算」( 投資預算 ) 的「劃分」,可以使「政府」得按「輕重緩急」,衡量「經常支出」與「資本支出」,便於「考核」其「經常支出」,並以「結餘資金」用於「投資」。→ (D)
(三)「複式預算」使「財政」的「運用」不再受「狹義」的「( 年度 ) 預算平衡觀念」的「拘束」→「舉債」、「長期平衡」的「出現」,使「資本支出」得按「經濟情況」予以「必要」的「調節」。
(四)「新進 ( 後進 ) 國家」訂定「長期經濟建設計畫」時,「複式預算」使「每年預算」與該項「長期計畫」,保持「明確」而「密切連繫 ( 緊密連結 )」。→ (C)
※ 上述四點,已說明「複式預算制度」中,「資本預算」成為「獨立預算」後,一方面有助於「資本」的「形成」;另一方面,「確立」了「長期平衡」的「觀念」【意即 : 「複式預算制度」有助於達成「預算平衡」】,但「複式預算制度」的「作用」仍有其「限度」。採行之後,不可一味認為「經常收入」僅能充作「經常支出」;而「政府投資」所需「資金」,須「完全依賴借入」,若如此「泥古不化」,反而「妨害」了「財政收支」的「彈性運用」。另外,也不應將「資本預算」視為「政府財政赤字」方便的「處理之法」。→ (A)
※ 依《預算法》第 23 條規定,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即是屬於「複式預算制度」之「預算觀念」。
五、「複式預算制度」的「缺點」( 缺失 ) :
(一)「資本預算」為「動員資源」促進「經濟發展」的「工具」,但「新進 ( 後進 ) 國家」的「主政者」為「炫耀」其「經濟發展過程」:
1. 可能「盡量加強」其「資本支出」,而「過分節省」其「經常支出」;
2.「重視」其「物質投資」,而「輕視 ( 忽視 )」其「教育」、「衛生」等項「增進」國民「智力」、「體力」或「國力」的「投資」。
(二)「資本預算」固然為「資產管理」或「企業管理」的「工具」,然而「新進 ( 後進 ) 國家」採用「複式預算」,若盡以「公債」從事「投資」,而以「租稅收入」供應「經常支出」,勢必形成「資本支出」→「過度膨脹現象」,反非「經濟之福」。
(三)「舉債投資」→「前一世代」對「後一世代」所「遺留」的「負擔」可能「增加」,造成「不公平」之「現象」【意即 :「舉債投資」→「前一世代」對「後一世代」所「遺留」的「資本資產」為數雖「不少」,而「後代使用」的「負擔」究竟「增加若干」,也「難確定」。】。
(四)「複式預算」與「單一預算」相同,乃以「支出項目」為「科目編列」的「基礎」,由此「無法」看出「每一項支出」的「項目」為何。
(五)「複式預算制度」無法「呈現」出「政府施政計畫」的「內容」。
以下部分引用龜龜解答:
1.「經常收入」僅能充作「經常支出」?因為複式預算的特色是經常門和資本門是分開的
例如:稅收為經常的收入(因每年都會開徵),這筆錢只能為了「維持」政府「日常運作」。
2.例如:台中要蓋捷運,此經費是政府與民間一起出資的。
資本門變成只能用於投資建設。
3.投資預算-->一直投資建設,使得財物入不敷珠之藉口。
例如:新聞有報,某縣市舉債多少億,卻還要爭取建設!
以上若有誤請大家幫忙修改!
(A)有助於長期達成預算平衡 =。。=
有沒有沒有那麼多上下引號的解答啊?
一堆上下引號不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