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下列行為,何者為意思表示?
(A)對債務人之請求
(B)宥恕
(C)社團總會之開會通知
(D)買賣契約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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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9), B(247), C(169), D(1595), E(0) #452971

詳解 (共 7 筆)

#752045

Michael Chu 大三下 (2012/04/25 17:40):126     

準法律行為:雖亦為表現內心意思之行為,但法效果之發生係基於法律規定,而不論行為人內心企圖發生何種法效果之效果意思,故非以非意表示為基礎、為必要

觀念通知:即表意人表示對事實觀念之通知,如:社團召社員總會之通知、債權讓與之通知、買賣標的物有瑕疵之通知。

意思通知:即表意人雖非直接意欲發生法律關係,但已意識到某種法律效果,因之為表意行為,作為效果發生之準備;既表意人表示一定期望之行為,如中斷時效進行之請求拒絕要約、社員召集總會之請求、對於是否行使承認權等之催告

情感表示:即表示情感之行為間有可能發生法律效果者,如被繼承人之宥怒、夫妻一方之宥恕

 

(A)意思通知(B)情感表示(C)觀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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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973

一、表示行為:行為人在行為時,直接或間接的意識到某種法律效果,而為有意識之行為(表示內心意思之行為,法律對於該行為也相應地賦予法律效果,稱為表示行為。又可分為:

(1)法律行為:乃表意人以意思表示(發生法效果意思之表示)為基礎所為發生一定法律效果之行為。又分為:單獨行為契約行為共同行為(如社團設立、發起、總會決議)

單獨行為:單方為意思表示而發生法律效果者,又分為有相對人:如債務免除(債權拋棄)承認終止解除撤銷、代理權之授與等行為;無相對人:如捐助(如捐助一千萬元成立某財團法人之基金會,且設立為捐助後即負有移轉財產所有權之義務,係債權行為)、物權拋棄遺囑遺贈等行為。

契約行為雙方為意思表示對立地一致而發生法律效果者,如結婚、收養等身分契約或買賣、租賃、借貸、贈與、和解等債權契約或所有權移轉、抵押權設定等物權契約或債權讓與等準物權契約

共同行為多方為共同方向之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法律效果者,如公司等社團設立、發起、(總會)決議、決議變更章程等行為。

 

(2)準法律行為:雖亦為表現內心意思之行為,但法效果之發生係基於法律規定,而不論行為人內心企圖發生何種法效果之效果意思,故非以意思表示為基礎、為必要

觀念通知:即表意人表示對事實觀念之通知,如:社團召開社員總會之通知、債權讓與之通知、買賣標的物有瑕疵之通知。

意思通知:即表意人雖非直接意欲發生法律關係,但已意識到某種法律效果,因之為表意行為,作為效果發生之準備;既表意人表示一定期望之行為,如中斷時效進行之請求拒絕要約、社員召集總會之請求、對於是否行使承認權等之催告

情感表示:即表示情感之行為間有可能發生法律效果者,如被繼承人之宥恕、夫妻一方之宥恕

 二、事實行為:係指因自然的事實動作而發生一定法律效果之行為。如:埋藏物發現、無主物先占、遺失物拾得、添附、住所設定廢止、債之清償、無因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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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846
意思表示跟意思通知差在哪呢????

表示:已經採法律行為
通知:跟你說我準備要採法律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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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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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972
準法律行為
(A)對債務人之請求
(B)宥恕
(C)社團總會之開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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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3532

三催四請拒絕他人意思通知要約

要雙方合意契約承認意思表示決議

要有開會觀念通知去讓與瑕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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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7371
意思表示:承認、承諾、免除債務意思通知:...
(共 4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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