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直轄市政府置副市長幾人?
(A)一人
(B)二人
(C)法無明文
(D)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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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1), B(1543), C(125), D(358), E(2) #198772
統計: A(531), B(1543), C(125), D(358), E(2) #198772
詳解 (共 10 筆)
#173589
| 第 55 條 |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 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 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 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
| 第 55 條 |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 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 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 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
| 第 55 條 |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 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 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 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
第 55 條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
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
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
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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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682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
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
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
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一現下CD皆對,請修正題目為"依地方制度法55條第一項,原則上直轄市政府置副市長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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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141
250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副市長即3位
2-3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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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110
地制法之後有改過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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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89
很可惜考選部給的答案就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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