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_教師甄選試題:特殊教育科#126469
年份:114年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2. 修訂後的『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1130429)下列敘述正確的是:(A)視覺障礙之鑑定基準為優眼視力值未達 0.4 者。(B)本辦法之鑑定對象為身心障礙學生。(C)聽覺障礙之鑑定基準納入單側聽損者,明列平均值達四十分貝以上。(D)鑑定為身體病弱者,其相關疾病應經由該專科醫師診斷。(E)本辦法自發布日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