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依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警察因使用警械造成損害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違法使用警械致相對人受損害,應給予賠償
(B)違法使用警械致第三人受損害,應給予賠償
(C)合法使用警械致相對人受損害,應給予補償
(D)合法使用警械致第三人受損害,應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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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1), B(103), C(2772), D(170), E(0) #1491105
統計: A(101), B(103), C(2772), D(170), E(0) #1491105
詳解 (共 3 筆)
#2725721
觀念釐清: 合法補償. 違法賠償
第11條(使用警械致人傷亡之醫療費、喪葬費、慰撫金、補償金之規定)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法條解析
合法使用警械:
1.第三人受損害:財產損失----補償
受傷或死亡---醫療.慰撫.喪葬
2.相對人(歹徒): X不予補償
違法使用警械:
1.第三人受損害:財產損失----賠償
受傷或死亡---醫療.慰撫.喪葬
2相對人(歹徒):財產損失----賠償
受傷或死亡---醫療.慰撫.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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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3366
被射不能補償?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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