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娟娟與阿傑婚後育有一子,未料孩子出生後即因病過世,兩個月後丈夫阿傑竟也因車禍喪命,娟娟在多重打擊下罹患嚴重的精神病。下列關於娟娟繼承阿傑遺產的敘述,何者正確?
(A)娟娟罹患精神疾病,因此喪失權利能力
(B)娟娟的繼承權,不因罹患疾病而受影響
(C)須待娟娟康復後,才能回復其繼承權
(D)娟娟因病喪失行為能力,因此無法繼承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4), B(9326), C(301), D(200), E(0) #530666
統計: A(54), B(9326), C(301), D(200), E(0) #530666
詳解 (共 6 筆)
#1334290
應該說就算娟娟因病喪失行為能力還是有繼承權,只是要由法定代理人管理。
97
0
#772745
只要是人就有權利能力,不以意識能力為基礎。
68
1
#2264450
繼承權喪失只有在下列情形發生:
(一)違反同時存在原則:簡單說就是被繼承人死亡時,繼承人應該是活著的狀態,不然會有代位繼承情形。(EX.百年之後掛了,但你子女應該還要在世,不然會由孫子代位)
(二)繼承人的不當行為,請參見民法1145條
1.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2.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3.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4.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5.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第2~4款另有「宥恕」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也就是其他款是「絕對喪失」,沒有回復可能。
54
0
#5816185
一般民法繼承認定標準:人之權利以生具來,始於出生(腹中未出生胎兒也算);終於死亡!
3
0
#5152743
不能因為娟娟發瘋就不讓她繼承,小心她殺人
現在發瘋的人權力很大,有免死金牌
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