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我國憲法第 134 條規定,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我國目前立法委員選舉,採取何種制度來保障女性
參政權?
(A)各政黨在立法委員選舉,推出女性候選人名額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B)縣市區域立法委員選舉名額每超過四人,應有女性當選名額一人
(C)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各政黨當選名單女性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D)各政黨在立法委員總席次中,女性當選人名額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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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名額」是關鍵詞,中央立委是規定在不...
私人筆記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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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跟地方制度法第33條無關 主要重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