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關於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
(B)行政機關對事件管轄權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其認無管轄權者,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
當事人
(C)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
(D)行政機關因業務上之需要,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不得將權限之一部分委託其執行
統計: A(144), B(161), C(237), D(7977), E(0) #1624307
詳解 (共 8 筆)
行政程序法 第 11 條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變更管轄權之規定,而相關行政法規所定管轄機關尚未一併修正時,原管轄機關得會同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公告或逕由其共同上級機關公告變更管轄之事項。
行政機關經裁併者,前項公告得僅由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為之。
前二項公告事項,自公告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移轉管轄權之效力。但公告特定有生效日期者,依其規定。
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A)
行政程序法 第 15 條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C)
行政機關因業務上之需要,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之。(D)
前二項情形,應將委任或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行政程序法 第 17 條
行政機關對事件管轄權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其認無管轄權者,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B)
人民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依前項規定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者,視同已在法定期間內向有管轄權之機關提出申請。
行程法15 II 委託-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
很容易混淆
訴願法7 無隸屬之機關委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原)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
受理訴願機關 :原委託機關+其直接上級機關
回5F 沒錯喔!這題是把行程法的第15條和19條混在一起 我剛看到時也覺得怪怪的
查了法條後才非常確定是出題老師的移花接木大法阿XDD
不過其他選項明顯都是對的所以想答錯都很難(被揍
真正的法條是:
(D)行程法第15條(權限委託): 行政機關因業務上之需要,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
行程法第19條(職務協助):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