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基於下列何種原因遭廢止者,受益人得請求合理之補償?
(A) 法規准許廢止者
(B)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C)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變更,不廢止原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
(D)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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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3), B(206), C(9497), D(147), E(0) #152289
統計: A(293), B(206), C(9497), D(147), E(0) #152289
詳解 (共 5 筆)
#169130
依照123條4、5款規定廢止者,因信賴處分 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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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874
就是扯到公益的就要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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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904
行程法126條規定原處分機關依第123條第4、5款規定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者,對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應予合理之補償。 第120條第2項及第121條第2 項之規定,於前項補償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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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1189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得請求合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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