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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 107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68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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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7年 - 107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68874 |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7年 - 107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68874
年份:
107年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21 民法關於配偶繼承之規定,下列敘述何種錯誤?
(A)配偶得與任何其他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
(B)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繼承時,其應繼分固定為二分之一
(C)配偶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其應繼分固定為二分之一
(D)配偶與袓父母共同繼承時,其應繼分固定為三分之二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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