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設甲為乙之員工,某日為乙送貨至客戶丙處時,不小心撞毀丙之自用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侵權行為由甲負責,應由甲賠償丙之損失,與乙無關
(B)侵權行為人是甲,但如由乙賠償丙損失後,乙得全額向甲求償
(C)侵權行為人雖是甲,由乙賠償丙之損失不得向甲求償,因甲是為乙工作,由乙負責乃理所當然
(D)侵權行為人是甲,仍由乙賠償丙之損失而且不得向甲求償,因甲是不小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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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個整理:188條:原本負連帶責任→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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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不法侵害自己權利的行為,若符合民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