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有關中華郵政公司以外之保險業者經營簡易人壽保險之健康保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僅得以主約方式經營
(B)僅得以附約方式經營
(C)得自行選擇以主約或附約方式經營
(D)須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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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9), B(7791), C(562), D(916), E(0) #428942

詳解 (共 10 筆)

#772134
第四條簡易人壽保險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及生死合險,並得以附約方式經營健康保險及傷害保險。

第六條簡易人壽保險對於被保險人,免施以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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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542
第四條簡易人壽保險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及生死合險,並得以附約方式經營健康保險及傷害保險。
第六條簡易人壽保險對於被保險人,免施以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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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570

答案是B沒錯喔。請見下文,因為其他保險業者也適用第四條規定。所以也是用附約方式。

第 二 條  簡易人壽保險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經營者,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

            其他保險業者經營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並適用第四條、第六條至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依法負保險給付責任。

第 四 條  簡易人壽保險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及生死合險,並得以附約方式經營健康保險及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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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3480

壽險法§第 四 條  簡易人壽保險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生死合險,並得以附約方式經營健康保險及傷害保險

壽險法§第 二 條  簡易人壽保險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經營者,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

  其他保險業者經營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並適用第四條、第六條至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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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372
主約是生險,死險,生死綜合險
"健康險"跟"傷害險"無論誰做都是在"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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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215

易人壽保險法第二條 其他保險業者經營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並適用第四條、第六條至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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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724
主約比較貴 附約比較便宜
主約可以單獨出單,附約一定要搭配主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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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141
注意:
第4條,第6~26條,所有保險業者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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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620
重點是簡易人壽保險之"健康保險" 是附約方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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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002
是只有上面那三條才不用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示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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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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