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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公務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公路升資考試_薦任、員級晉高員級_法制、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業務類:民法#80252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公務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公路升資考試_薦任、員級晉高員級_法制、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業務類:民法#80252

年份:108年

科目:民法

23 甲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依法為代筆遺囑,甲於遺囑中以蓋章代替簽名,則該遺囑之效力為:
(A)無效
(B)有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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