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甲被酒醉駕車之乙撞傷住院,甲所駕駛之汽車亦因此受損,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甲對於汽車所受之損害,僅得請求乙將汽車修復原狀,不得主張修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替回復原狀
(B)甲受傷住院,得因人格權受侵害對乙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其請求之數額限於甲實際所受之損害
(C)甲對於汽車所受之損害,得對加害人乙請求汽車因毀損所減少之數額
(D)被害人甲若對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乙對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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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0), B(252), C(1661), D(487), E(0) #393722
統計: A(80), B(252), C(1661), D(487), E(0) #393722
詳解 (共 10 筆)
#5158052
(A)甲對於汽車所受之損害,僅得請求乙將汽車修復原狀,不得主張修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替回復原狀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應回復原狀者,如經債權人定相當期限催告後,逾期不為回復時,債權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B)甲受傷住院,得因人格權受侵害對乙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其請求之數額限於甲實際所受之損害
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
(C)甲對於汽車所受之損害,得對加害人乙請求汽車因毀損所減少之數額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D)被害人甲若對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乙對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損害賠償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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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599
指的是192條
但本題是撞傷
192指是是致死,所以不能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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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637
民法196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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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823
那請問B為什麼不對?身體權、健康權不是人格權一種嗎?用第195條不行嗎?
還是因為後面那句應該用相當之數額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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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476
| 第 192 條 |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 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 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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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338
那其他選項的條文依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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