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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身心障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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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年新北市國中教甄 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科#2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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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年新北市國中教甄 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科#22056 |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年新北市國中教甄 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科#22056
年份:
104年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23. 為因應「聽覺障礙」學生的個別差異,以下哪一項不是該進行的調整?
(A)老師上課時配載調頻系統的發射器
(B)避免教室過於吵鬧
(C)說話清晰,讓學生能夠看到老師的臉
(D)教室位置儘量安排在一樓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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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110年全國上榜,感謝阿摩
B1 · 201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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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並無肢體行動困難
(共 1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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