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甲涉嫌行賄公務員,得知檢調已展開調查時,甲乃指示其親信下屬乙將有關行賄之帳目金額等文件銷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湮滅刑事證據罪
(B)乙成立湮滅刑事證據罪
(C)甲乙為湮滅刑事證據罪之共同正犯
(D)乙為湮滅刑事證據罪之幫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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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129), C(137), D(53), E(0) #615789

詳解 (共 3 筆)

#1282726
刑法-
第165條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被告自己湮滅自己犯罪的證據,並不構成湮滅證據罪。
但如果他人幫助或受教唆而去湮滅被告犯罪的證據,則構成湮滅證據罪。
乙成立湮滅刑事證據罪 
而甲教唆他人湮滅關係自己的刑事案件,乃人之常情,無期待可能性
故不成立教唆湮滅刑事證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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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9699
簡單來說 這條對於與證據有關之當事人無關...
(共 11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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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782

請問有人知道甲犯什麼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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