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 )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 勞務,應由勞務買受人於何時繳納營業稅?
(A)給付報酬次期開始5日內
(B)給付報酬次期開始10日內
(C)給付報酬次期開始15日內
(D)給付報酬次期 開始25日內。〈營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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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40), C(164), D(1), E(0) #303843

詳解 (共 2 筆)

#1626150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應由勞務買受人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十五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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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0408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36條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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