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依行政執行法,執行機關得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請求協助機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B)其不能協助者,應附理由即時通知請求機關
(C)被請求協助機關因協助執行所支出之費用,由請求機關負擔之
(D)被請求協助機關因協助執行所支出之費用,由請求機關及被請求機關以協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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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6), B(62), C(109), D(1714), E(0) #385718
統計: A(106), B(62), C(109), D(1714), E(0) #385718
詳解 (共 5 筆)
#4358016
回4F
請看1F的解說 很詳細,C跟D選項是兩個不同法規的規定,題目是問行政執行法,所以D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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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6938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6
行政執行法 第 6 條
I.執行機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之:
一、須在管轄區域外執行者。
二、無適當之執行人員者。
三、執行時有遭遇抗拒之虞者。
四、執行目的有難於實現之虞者。
五、執行事項涉及其他機關者。
II.被請求協助機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不能協助者,應附理由即時通知請求機關。
III.被請求協助機關因協助執行所支出之費用,由請求機關負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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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7145
D 看不出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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