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某名模民國 99 年遭國稅局認定漏報 92 到 94 年度的稅金八百多萬,被要求補稅並處以罰鍰,其後因訴願未
果而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為其無逃稅之惡意而判決免繳罰鍰,但仍需補稅。下列關於其所提出之權利
救濟的敘述,何者正確?
(A)該名模應向要求其補稅之原處分機關國稅局提出訴願
(B)該名模不服國稅局補稅之行政處分亦得逕行提起訴訟
(C)罰鍰屬人民財產權之限制,故應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
(D)此係公法上權利義務之爭議,故應採取行政訴訟程序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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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名模民國 99 年遭國稅局認定漏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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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訴訟和課予義務訴訟這兩個採 訴願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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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第 4 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