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針對公文程式類別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布法律時用「令」
(B)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時用「函」
(C)獎懲官員時用「呈」
(D)總統與立法院公文往復時用「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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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1), B(206), C(3551), D(668), E(0) #979433
統計: A(271), B(206), C(3551), D(668), E(0) #979433
詳解 (共 4 筆)
#1429675
| 公文程式之類別如下: |
| 一、令:公布法律、任免、獎懲官員,總統、軍事機關、部隊發布命令 |
| 時用之。 |
| 二、呈: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
| 三、咨(ㄗ):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 |
| 四、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之。 |
| 五、公告: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 |
| 六、其他公文。 |
| 前項各款之公文,必要時得以電報、電報交換、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 |
| 電子文件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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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239
令:公布法律、任免、獎懲官員,總統、軍事機關、部隊發布命令時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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