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99年 - 9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6430
年份:99年
科目:地特三等◆法學知識
26 股份有限公司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後,得與員工簽訂認股權契約,公司發給員工認股權憑證。請問,員工除繼承外,得否轉讓此一認股權憑證? (A)可以,蓋基於股份自由轉讓原則,不得限制之 (B)可以,蓋員工係支付對價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自不得限制其轉讓 (C)不可以,蓋為使員工持有公司股份,增加員工向心力 (D)不可以,蓋為保護投資人,自不得任由員工轉讓權利義務不明確之認股權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