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如法律規定:「曾犯故意殺人罪並經判決確定者,不准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執業登記。」請問依據司法院解釋,上述規定係屬下列何種合憲之限制? 
(A)就駕駛人之主觀條件,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所為之限制 
(B)就駕駛人之客觀條件,對人民工作權所為之限制 
(C)就駕駛人之客觀條件,對人民人身自由所為之限制 
(D)就駕駛人之主觀條件,對人民財產權所為之限制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03), B(345), C(21), D(9), E(0) #1545749

詳解 (共 4 筆)

#2251852

樓上的同學,甭背!

你把當事人想成是自己,你在當時是可以選擇是否要犯罪,若是要犯罪,就失去選擇職業機會。

19
0
#1716491
釋字第 584 號道交條例禁曾犯特定罪者...
(共 2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1
#2245933
這個釋字很奇怪如果是犯過罪有前科應該是自...
(共 4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2162039
請你看仔細釋字內容
(共 1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