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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身心障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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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嘉義縣 104 學年度國中特教班身心障礙類#2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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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嘉義縣 104 學年度國中特教班身心障礙類#23397 |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嘉義縣 104 學年度國中特教班身心障礙類#23397
年份:
104年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27.劉老師認為不論身心障礙障礙學生的程度如何,均應讓其有機會參與學習活動,下列何者最能反應劉老師此 一教學理念?
(A)部分參與原則
(B)零推論原則
(C)功能性原則
(D)普立馬克原則。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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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Senveent Scarlet Green
B1 · 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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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敵鐵金鋼
B2 · 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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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參與原則:1.Baumgart 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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