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法律案之通過,至少須有立法委員幾人之出席與同意?
(A)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出席與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
(B)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二出席與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
(C)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與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
(D)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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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8), B(402), C(1128), D(149), E(0) #476791
統計: A(488), B(402), C(1128), D(149), E(0) #476791
詳解 (共 5 筆)
#3103135
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與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 ,
看到解答有點感慨,
113人*1/3*1/2→超過19人
一個法律案最低通過門檻竟然只需要19人,
只具有1/6的民意基礎,
其他的立委幹什麼去了,
難怪很多法律根本不符合基層民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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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謝你,to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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