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行政執行分署得聲請法院對義務人裁定拘提之原因,包括下列何者?
(A)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B)顯有逃匿之虞
(C)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情事
(D)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5), B(2834), C(193), D(745), E(0) #1329282

詳解 (共 9 筆)

#1392135
義務人經行政執行處依第一項規定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屆期不
履行亦未提供相當擔保,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有強制其到場之必要者,行
政執行處得聲請法院裁定拘提之:
一、顯有逃匿之虞。
二、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160
0
#1397484
這個考很細....A B C D 都是考行政執行法 17 條
(A)(C)(D)
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執行處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
一、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A) 
二、顯有逃匿之虞。
三、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C)
四、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 
五、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為虛偽之報告。(D)
六、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51
4
#3660570

(A)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限居+管收)

(B)顯有逃匿之虞  (限居+拘提+管收)

(C)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情事 (限居+管收)

(D)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 (限居)

有誤請指正,感謝

拘提:強制到案說明

行政執行法§17(部分內容)

義務人經行政執行處依第一項規定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屆期不
履行亦未提供相當擔保,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有強制其到場之必要者,行
政執行處得聲請法院裁定拘提之:
一、顯有匿之虞。
二、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加強記憶→不到想逃 


37
0
#3305253

拘提 逃到

管收 匿匿履

18
0
#2270654
你敢「逃跑」,「不到」,就把你拘提起來!...
(共 3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1
#2724804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A)顯有履行義務之可...
(共 8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2724802
行政執行法第17條:義務人經行政執行處依...
(共 11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1
#4375493
行政執行法17條1項(限制住居): 一...
(共 18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4828172
拘提要件
顯有逃匿之虞無正當理由不到場
0
0

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4677750
未解鎖
第17條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執行...
(共 96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4216517
未解鎖
關於拘提、管收、提供擔保限期履行限制住居...

(共 3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私人筆記#1081555
未解鎖
注意!限制住居,管收,拘...
(共 5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