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79 依行政訴訟法第41條以下關於「訴訟參加」之規定,下列何者係正確?
(A)訴訟標的對於第三人及當事人一造必須合一確定者,行政法院應裁定命該第三人參加訴訟
(B)第三人聲請參加訴訟者,應向原處分機關提出參加書狀
(C)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者,該第三人無聲請參加 權
(D)判決對於經行政法院裁定命請參加而未參加者,並無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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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 B(16), C(2), D(2), E(0) #1425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