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預算法及決算法規定,各主管機關每年應如何處理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之預、決算書?
(A)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決算書,分別送立法院審議及提出於監察院
(B)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決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C)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決算書審核後,送行政院審議
(D)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決算書,送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分別送立法院及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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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456), C(18), D(54), E(0) #316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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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41條: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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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第 41 條 政府捐助基金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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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第41條第4項
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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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第41條
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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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法第22條
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決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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