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用兩個異義的字組成一詞,在語句中只表示一個意義,此稱為偏義複詞。下列選項中,何者不是「偏義複詞」。
(A)「棄捐」勿復道,努力加餐飯。
(B)緣溪行,忘路之「遠近」。
(C)公今可去探他「虛實」,卻來回報。
(D)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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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7), B(35), C(206), D(36), E(0) #19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