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附表所列的郭爾登診斷系統(Gordon Diagnostic System,簡稱GDS)評量工具是用於評量下 列哪一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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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非語文智力
(C)注意力
(D)記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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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1), B(479), C(1006), D(53), E(0) #179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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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2109
注意力不集中症候的衡鑑方法 •注意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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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2945

GDS 診斷系統-測量警覺穩定和延遲作業測驗。無國內常模。

GDS 診斷系統(GordonnDiagonostic system,簡稱 GDS Gordon,nMcClure Aylward 編製,由美國高登系統公司所出售的一組測驗工具。此測驗工具是以行為基礎n(behavior-based測量注意力(attention) 與自控力 (self-control)以微電腦處理原理n(microprocessor-based 內含一系列遊戲式的作業 (task),設計於可攜式的測驗儀器,並有專用印表機可自動記錄受試者測驗的表現。

GDS 診斷系統包含十二個作業(tasks)GDS 診斷系統評分過程均由儀器進行處理並自動記錄,較少受施測者的影響,具客觀性,大多用於臨床診斷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的工具之一。施測者在使用前應作多次的施測練習。一般學齡兒童以施測第 123 項作業為主,但為避免練習效應,如須再測則以第 6項作為第 2 項作業的替代測驗n(Gordon &McClure & Aylward, 1996)

受試的表現記錄經對照常模,以正常(normal)、臨 (borderline)、異 (abnormal) 等表示每一項作業的測驗結果。對稍大年齡兒童而言,「臨界」亦屬於異常的範圍。在解釋上必須同時參酌三項作業結果,每一項作業結果不能單獨被解釋。此外,受試行為的觀察亦很重要,如果受試不斷離座,即使結果顯示正常,仍應判定為「異常」,如果受試無法完成配套的作業,也代表受試有「持續性」的異常。(Gordon & McClure & Aylward, 1996)。由此可知,測驗結果的解釋相當強調行為觀察,也符合前述行為學派對「注意行為」的觀點。

http://163.21.236.197/~speccen/books/M-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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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323
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 應該是指身心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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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9610
GDS 診斷系統適用性的初探評估分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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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S 診斷系統大多用於臨床診斷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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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3837
原本題目:33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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