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關於人身自由拘束之法官保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屬於憲法保留
(B)屬於絕對法律保留
(C)屬於相對法律保留
(D)不適用法律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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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31), B(1549), C(669), D(65), E(0) #1983105
統計: A(4731), B(1549), C(669), D(65), E(0) #1983105
詳解 (共 5 筆)
#3327086
釋字第636號(民國 97 年 02 月 01 日)理由書
人民身體自由享有充分保障,乃行使憲法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前提,為重要之基本人權。故憲法第八條對人民身體自由之保障,特詳加規定,其第一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考其意旨,係指國家行使公權力限制人民身體自由,必須遵循法定程序,在一定限度內為憲法保留之範圍。所謂法定程序,依本院歷來之解釋,凡拘束人民身體自由於特定處所,而與剝奪人民身體自由之刑罰無異者,不問其限制人民身體自由出於何種名義,除須有法律之依據外,尚須分別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且所踐行之程序,應與限制刑事被告人身自由所踐行之正當法律程序相類。
釋字第588號(民國 94 年 01 月 28 日)解釋文 第三段
人身自由乃人民行使其憲法上各項自由權利所不可或缺之前提,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稱「法定程序」,係指凡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處置,不問其是否屬於刑事被告之身分,除須有法律之依據外,尚須分別踐行必要之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始得為之。此項程序固屬憲法保留之範疇,縱係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而遽予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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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8138
33 關於人身自由拘束之法官保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屬於憲法保留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B)屬於絕對法律保留
非依(絕對法律)法律不得限制 (C)屬於相對法律保留
非依(相對法律)法規命令不得限制
依法授權之法規命令 (D)不適用法律保留 .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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