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某證券公司本期代客買賣證券之手續費收入為 2,000 萬元,取得進項稅額 10 萬元,試問該證券公司當期 應納營業稅為:
(A) 20 萬元
(B) 30 萬元
(C) 40 萬元
(D) 50 萬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1), B(113), C(269), D(17), E(0) #2127639

詳解 (共 4 筆)

#3714103
非加值 →2000萬*2%=40萬   ...
(共 3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5039219
             本業  非本業...
(共 7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4141890

國內證券商接受投資人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其所收取之手續費收入,如國內證券商與委託人間訂有代收轉付合約者,可按扣除轉付國外手續費後之差額,報繳2%營業稅。至前開國內證券商代收轉付國外之手續費,其委託人如屬國內投資人者,該委託人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惟前開國內證券商得代為報繳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10條

營業稅稅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五,最高不得超過 百分之十;其徵收率,由行政院定之。

第11條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之營業 稅稅率如下:

一、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適用第十條規定之稅率。

二、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之稅率為百分之五;其中 保險業之本業銷售額應扣除財產保險自留賠款。但保險業之再保費收 入之稅率為百分之一。

三、前二款以外之銷售額稅率為百分之二

前項非專屬本業及銀行、保險本業之範圍,由財政部擬訂相關辦法,報行 政院核定。   

9
0
#5687641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5 條I依...
(共 18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497103
未解鎖
公司專營投資事業,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申報...
(共 21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