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81 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此時賠償義務機關為何?
(A)該公務員
(B)該公務員所屬機關
(C)該公務員之主管長官
(D)該公務員所執行之職務的主
管監督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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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200), C(1), D(5), E(0) #1425287
統計: A(11), B(200), C(1), D(5), E(0) #1425287
詳解 (共 1 筆)
#5455182
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 第2項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第 9 條 第1項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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