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依據「國民教育法」之規定,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多久為限?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各縣(市)自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266), B(556), C(132), D(31), E(0) #22372

詳解 (共 7 筆)

#625664

提早入學:1年為限。
縮短年限:1年為限。
延長年限:2年為限。

81
0
#67407
第 3 條   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 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其辦法另 定之。

48
0
#311266
可延二  縮一

29
0
#1126260

國民教育法民國 100 11 30

第 3 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其辦法另定之。

 

7
0
#24809

各階段都是以一年為限... 我竟然忘了...

4
0
#357673
-.-+
1
1
#9444
= =" 
一年嗎?  可怕的
資優生 = ="
筆記下來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