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依教育部訂定之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國民中學每班至少 置教師幾人?
(A) 3 人
(B)2.5 人
(C)1.8 人
(D)2.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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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 B(126), C(351), D(427), E(0) #2381253

詳解 (共 2 筆)

#4132808
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四、教師: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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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3031
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附檔:


本條文有附件 第 4 條
國民中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
一、校長:每校置校長一人,專任。
二、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除輔導室主任得由教師專任外,其餘由教師兼任。
三、組長、副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得由教師兼任、職員專任或兼任;六十一班以上者,學生事務處及輔導室得共置副組長一人至三人,得由教師兼任。
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二.二人,每九班得增置教師一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得另增置教師一人。
五、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十五班以下者,置一人;十六班至三十班者,置二人;三十一班以上者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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