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依據現行刑法之規定,關於侵占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務公益及業務上之侵占罪,無處罰未遂犯之規定
(B)侵占遺失物之行為,最高法定刑為拘役
(C)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侵占罪者,須告訴乃論
(D)直系血親之間,犯侵占罪者,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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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5), B(72), C(1855), D(231), E(0) #268071
統計: A(225), B(72), C(1855), D(231), E(0) #268071
詳解 (共 10 筆)
#306500
刑法§323(準動產)
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
刑法§324(親屬相盜罪)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刑法§335(普通侵占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336(公務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337(侵占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338(竊電及親屬侵占罪之準用)
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本章之罪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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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223
D)不對喔!是"得"免除其刑,而不是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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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265
D,是"得免除其刑"而不是"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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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489
刑法§324(親屬相盜罪)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故C或D應該都對,作題目的時候記下來就好了。因為.....未來改考複選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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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550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所以答案應該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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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559
答案沒錯…D免除其刑之意是應免除其刑,刑法§324中明定了,須告訴乃論。答案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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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568
"得"和"應"常會在這做手腳,免除其刑前面沒"得"或"應",即指應免除其刑,和得免除其刑意義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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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035
原本答案沒錯…請改回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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