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子女未滿 2 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 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多久?
(A)30 分鐘
(B)60 分鐘
(C)45 分鐘
(D)7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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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 B(113), C(7), D(2), E(0) #1528336

詳解 (共 1 筆)

#6129154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 18 條
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
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達一小時以上者,雇主應給予哺(集)乳時間三十分鐘。
前二項哺(集)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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