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下列行政行為,何者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A)提供人民社會救助
(B)否准外國人出入境
(C)政府採購招標過程中,不予發還押標金之處分
(D)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之處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1), B(971), C(164), D(99), E(0) #3704044
統計: A(141), B(971), C(164), D(99), E(0) #3704044
詳解 (共 5 筆)
#7312543
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三項
下列事項,不適⽤本法之程序規定:
⼆、外國⼈出、入境、難⺠認定及國籍變更之⾏為。
19
0
#7343252
36 下列行政行為,何者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A) 提供人民社會救助
(B) 否准外國人出入境--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3項第2款
(C) 政府採購招標過程中,不予發還押標金之處分
(D) 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之處罰
ㅤㅤ
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3項:
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
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各級民意機關。
二、司法機關。
三、監察機關。
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行程法)之程序規定:
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