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依據國土計畫法之規定,從事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之土地利用,於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 之使用原則下,申請人得申請使用許可。下列何種情形之申請,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審議?
(A)申請許可使用範圍屬國土保育地區
(B)申請許可使用範圍屬海洋資源地區
(C)申請許可使用範圍屬農業發展地區
(D)申請許可使用範圍跨越 2 個直轄市、縣(市)行政區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 B(1), C(13), D(6), E(0) #3791915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761299
未解鎖
國土計畫法 第24條 1.於符合第二十一...
(共 44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