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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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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97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教育行政:行政法概要#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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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7年 - 97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教育行政:行政法概要#5995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7年 - 97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教育行政:行政法概要#5995
年份:
97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40 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有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此之「為放蕩之姿勢」,係:
(A)訓示規定
(B)選擇裁量
(C)決定裁量
(D)不確定法律概念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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