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關於進入處所之即時強制措施,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進入措施涉及憲法人身、住宅自由及隱私權之保護
(B)有賭博或其他妨害風俗或公安之情事,於情況急迫時得進入制止
(C)以人民之特定權利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者為限
(D)進入處所時,得由鄰居或就近自治團體之職員在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9), B(570), C(61), D(214), E(0) #2268685

詳解 (共 4 筆)

#3952216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6條 警察因人民...
(共 11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5323208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12條

執行人員於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即時強制時,義務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在場如無此等人在場時鄰居或就近自治團體之職員在場。

行政執行法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警察職權行使法

警察因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11
0
#4423355

行政執行法36

細則12

4
0
#3902088
行政執行法第 36 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
(共 57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