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下列何種行為無須由法院事前核准,即可為之?
(A)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拘留
(B)行政執行法之管收
(C)入出國及移民法之暫予收容
(D)刑事訴訟法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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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16), B(692), C(3877), D(134), E(0) #1608393

詳解 (共 10 筆)

#2300593

暫予收容(15日)→移民署決定

續予收容(45日)、延長收容(40日)→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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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2126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8條外國人受強制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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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0717
暫予收容是移民署的行政處分,不須先經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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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0024

行政執行法第17條

VI行政執行官訊問義務人後,認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而有管收必要者,行政執行處應自拘提時起二十四小時內,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之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51 條

違反本法案件之處罰,於裁處確定後執行

刑法 羈押要押票

行政訴訟法第四章 行政收容

法院的腳色是當提起收容異議時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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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9139

釋字第708號【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案】

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暫予收容……」之規定,其因遣送所需合理作業期間之暫時收容部分,未賦予受暫時收容人即時之司法救濟;又逾越上開暫時收容期間之收容部分,非由法院審查決定,均有違憲法第八條第一項保障人民身體自由之意旨,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簡單講:暫時收容可以不經過法院(最長15天)+有給司法救濟就合憲,但如果需要延長的話,就要經過法院同意!)

 

這個釋字很常考,可以去找全文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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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271
司法院釋字第708號故大法官認為系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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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9087
收容流程:http://www.ju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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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2976
收容: 暫予收容15日、繼續收容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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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4806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20 條 IV.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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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1399

我自己只是單純從拘束人身自由的角度來看

其他三個選項已拘束到人身自由了,要法院核准才能拘束

就剩下c選項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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