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對公務員受有處分時,是否許其提起行政訴訟,究應採取何種標準?
(A)是否當事人地位不平等
(B)是否法規明定行政訴訟途徑
(C)是否改變公務員身分關係,直接影響其服公職之權利
(D)是否屬於特別權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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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217), C(2405), D(90), E(0) #722352

詳解 (共 2 筆)

#1365245
公務員 一、對金錢、足以改變身分或權利有重大影響:復審(保訓會)→行政訴訟 [處分] 二、對工作條件或管理措施不服:申訴(原機關)→再申訴(保訓會)[非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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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9056
原本題目:45.對公務員受有處分時,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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