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61、43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132918
年份:114年
科目:信託法規
45.王蓮交付新臺幣五百萬元與乙銀行成立信託,王蓮並保留運用決定權,指定該信託資金五百萬限購買特定國內固定收益型基金,約定信託期間一年,並與他人之信託資金於營運範圍或方法相同之部分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明定受益人為本人,且其受益權不得轉讓於第三人,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信託屬特定單獨管理運用信託
(B)該信託屬特定集合管理運用信託
(C)該信託屬指定集合管理運用信託
(D)王蓮之受益權因其約定不得轉讓,因此不得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