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十六歲的榮輝和十三歲的昆隆吵架,不小心被昆隆打成重傷。請問:昆隆需要負擔什麼法律責任?
(A)完全的刑事責任
(B)不能免刑,但是可以減輕刑罰
(C)可以免其刑責,但是要受少年事件處理法規範
(D)不用負刑責,也不用受少年事件處理法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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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491), C(2387), D(365), E(0) #268168

詳解 (共 9 筆)

#582805
通常成年人犯法即適用刑事訴訟法程序,而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若有觸法行為,則適用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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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918
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未滿14歲人之行...
(共 6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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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843
依現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未滿14歲人...
(共 6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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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731
但不是得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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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6555
嚴格說來,c選項不完全正確,免其刑責跟不罰是不一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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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098
為什麼不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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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552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2 條
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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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8091
16歲被13歲打假的 有夠遜
(共 1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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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603
他是說未滿14的昆隆..話說兩個人是不是要對調才合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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