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下列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決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司可以發行無表決權或限制表決權之特別股 
(B)相互投資公司,其所得行使之表決權,得超過被投資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之二分之一 
(C)公司依法持有自己之股份,其股份無表決權
(D)公司各股東,除有法律特別規定,每股有一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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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 B(781), C(553), D(102), E(0) #1541692

詳解 (共 3 筆)

#1669308
 (B)公司法369-10 條相互投資公司知有相互投資之事實者,其得行使之表決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已發行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之三分之一。但以盈餘或公積增資配股所得之股份,仍得行使 表決權。 公司依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八規定通知他公司後,於未獲他公司相同之通知,亦未知有相互 投資之事實者,其股權之行使不受前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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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7181
相互投資公司,其所得行使之表決權,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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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9678
公司與他公司相互投資各達對方有表決權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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