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在進行行政訴訟時,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當事人得向法院聲請為下列那一項程序?
(A)假處分
(B)假扣押
(C)假執行
(D)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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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8), B(4316), C(71), D(1), E(0) #190677
統計: A(538), B(4316), C(71), D(1), E(0) #190677
詳解 (共 8 筆)
#518347
假扣押:$ 假處分:$以外↓,EX:為了保全因買賣將來所可取得的房屋所有權,在請求移轉登記的訴訟還未確定以前,可以先就該房屋所有權,聲請法院為禁止債務人處分的假處分裁定,以避免債務人在訴訟進行中,將房屋所有權移轉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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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776
假處分:因公法上之現況變更、有不能實現或以難實現之誤者。
假扣押: 因公法上之金錢給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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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950
就想是[扣錢]:上班遲到會被扣錢,扣押就是用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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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519
假扣押:避免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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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2598
行政訴訟法 293 條
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得聲請假扣押。
前項聲請,就未到履行期之給付,亦得為之。
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得聲請假扣押。
前項聲請,就未到履行期之給付,亦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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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101
誰可以簡單說明假處分假扣押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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