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小美先前是中華幼稚園的代理教師,幼托整合之後,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小美如果一直沒有取得合格幼稚園教師證, 她頂多只能在中華幼稚園任職到何時?
(A)101 年12 月31 日
(B)102 年12 月31 日
(C)104 年12 月31 日
(D)105 年12 月31 日
(E)114 年12 月31 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07), B(500), C(504), D(2718), E(1455) #360225

詳解 (共 10 筆)

#558120
考試結束當天下午公布答案後...我有向大考中心提出疑義:內容敘述如下
疑義的部分: 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5條條文中敘述
依第一項規定,由原托兒所改制為幼兒園者,第十八條第四項所定人力配置,至遲應於本法施行滿五年之日起符合規定;由私立幼稚園改制之幼兒園,其於本法公布前,業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之代理教師,於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內,任職於原園者,得不受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前段及第三項規定之限制。
按推算日期應為106年12月31日
故此無正確選項
最後大考中心公布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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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926

在王立杰所編著之<<幼稚教育考試精粹中>>談到

1、題目若修正:小美如果一直沒有取得合格幼稚園教師證、教保員、助理教保員資格,
                               則答案為D。

2、請各位注意,以緩衝期五年來說,正確的確是「105.12.31」,絕非「10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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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596
沒有適當答案.送分(台南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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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058
原本題目:50.小美先前是中華幼稚園的代...
(共 32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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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802

第55條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由原托兒所改制為幼兒園者,第十八條第四項所定人力配置,至遲應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五日修正之條文施 行滿十年之日起符合規定;由私立幼稚園改制之幼兒園,其於本法公布前十年,業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之代理教師,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 年六月十五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十年內,任職於原園者,得不受本法 第十五條第一項前段及第三項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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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044
越改越久~本來是105最後,現在居然到114!!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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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431

因緩衝期是五年吧所以可任職到1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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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485
最新法令已修改摟~所以此題是沒有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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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3359
還是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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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482
了解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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