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甲被台北市國稅局課徵所得稅新臺幣2 億元,甲認為有違法疑義,為免財產 被查封執行,則應採取下列何種行動最為適宜?
(A)單純提出訴願,請求撤銷 課稅處分
(B)提出復查並向台北市國稅局申請停止課稅處分之執行
(C)逕向行 政法院聲請停止課稅處分之執行
(D)逕向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課稅處分無效之訴 訟〔97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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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1), B(1812), C(255), D(133), E(0) #142676

詳解 (共 9 筆)

#122656
稅法之復查,為訴願之先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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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781901
稅捐稽徵法申請復查→訴願行政訴訟

其他常見之訴願先行程序還有:

役法→複核
事法→復核
關緝私條例→申請復查
會遊行法→申復
利法→再審查
50
2
#506449
需要先行程序通常有
海關緝私 
稅法   
 集會遊行申請
兵役的免疫緩召等不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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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3189528
甲被台北市國稅局課徵所得稅新臺幣2億元,...
(共 7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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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92

看到稅法 直覺 就是"複查"
4
20
#842867
且訴願之先行程序,具有強制性
3
3
#3105080
第116條(行政訴訟不停止執行之原則1)...
(共 40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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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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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954
此處分原應提撤銷訴訟,針對撤銷速訟之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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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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