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買賣土地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其時效消滅期間為幾年?
(A)15年
(B)10年
(C)5年
(D)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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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48), B(1089), C(881), D(252), E(0) #135902

詳解 (共 7 筆)

#224734

第 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第 126 條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 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第 127 條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 墊款。 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五、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六、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129
0
#2843769

權利未消失,只是你不得主張。

(法律不會保護讓自己權利睡著之人)

27
2
#129113
不符 民法 第126條 民法 第127條 就適用 民法 第125條
12
0
#610639
53.買賣土地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其時效消滅期間為幾年?(A)15年
9
1
#2783004
所以超過15年會怎樣?
5
2
#110432
哪一條
3
2
#224735
保險給付也是二年
-5
14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643880
未解鎖
民法第125條 請求權,15年不行使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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