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之任命,不須經立法院同意?
(A)監察院監察委員
(B)審計長
(C)司法院大法官
(D)經濟部部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9), B(70), C(33), D(1611), E(0) #184314
統計: A(49), B(70), C(33), D(1611), E(0) #184314
詳解 (共 3 筆)
#1101147
(A)增修7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
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
之規定停止適用。
(B)第 104 條
監察院設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C)增修5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
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
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
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1
0
#5967412
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者:
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正、副院長、委員、監察院正、副、委員、審計長, 但「檢察總長」還是要副署!
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正、副院長、委員、監察院正、副、委員、審計長, 但「檢察總長」還是要副署!
0
0
#6152330
憲法第 56 條 (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之任命)
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0
0